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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臺前

寄發本校邀請函

申請文件審核通過後,我們將提供本校邀請函教育部核准函予申請者,請以此文件至鄰近駐外館處[參考資訊]申請簽證。

如為國科會IIPP計畫學生,將無教育部核准函,請以國科會核准函,申辦簽證。


抵達前應辦理事項及應提交文件

簽證(Copy of Visa)

  • 請聯繫鄰近駐外館處[參考資訊]申請簽證
  • 簽證辦理完成後,請將簽證彩色掃描檔(Copy of Visa)寄給國際處承辦人,未持有適當簽證,本校有權拒絕同學來校交流。

 

航班行程表(Flight Itinerary)

  • 距離本校最近的機場是臺灣桃園國際機場 (TPE)[Google地圖]松山機場 (TSA)[Google地圖]確認來臺班機後,請將電子機票(Flight Itinerary)寄給國際處承辦人。
  • 國際班機大多會降落在台北桃園國際機場(TPE),透過大眾運輸系統,由該機場前往本校大約需要2-3小時,如有申請校內宿舍者,請務必於辦理入住時間內抵達,辦理時間為上午10點至晚上8點。

 

健檢證明(Health Certificate)

  • 請依本校規定,持「短期研修學生入境台灣之健康檢查表(丙表) [表單下載]」至母國或目前所在國家尋求合法立案醫院及醫師進行健康檢查,請於取得報告後,將掃描檔發送給國際處承辦人,並於抵臺報到當日提交正本。
  • 如因故未能於抵臺進行健檢,得改為抵臺14天內,前往指定醫院進行檢查並提交報告。
  • 健檢證明的有效期限為3個月,如同學抵臺時,健檢報告已超過3個月或欄位填寫不完全,非進行指定項目等,本校有權要求同學於抵臺14天內,前往指定醫院進行檢查並重新提交報告。
  • 健檢證明內容須由醫師和醫院簽名/蓋章,內容應以英文呈現。如果報告非以英文提供,申請者應依規定進行翻譯和公證(由臺灣的大使館或授權辦事處處理)。

 

保險證明(Insurance Certificate)

  • 所有參加本校交流項目的國際學生都必須投保,請確保保險涵蓋在臺期間的個人醫療意外事故等項目,請於抵臺前提供中文或英文的保險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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