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捷克經濟文化辦事處113年12月5日1713-2號函及駐捷克代表處113年12月13日捷克字第11342202830號函辦理。
二、名額:20名,每校至多可推薦5名。
三、受獎期間:5個月或10個月。
四、待遇:免學費;具有碩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者,每月核予13,000克朗,未具碩士學位或同等學力者,每月核予12,000克朗,由受獎者之進修/研究系所發放,申請者亦可自費申請學生宿舍,惟須於申請表上註明。另在捷克研習期間之健康保險費用需自行負擔。
五、資格:符合下列各項資格者,使得報名參加甄選: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在學任一學期捷克語或英語成績80分以上或通過各項英檢與CEFR架構對照表B2級列之任一項測驗級/分數以上者。大學英語免修或權英語授課科目(EMI)成績80分以上者,應檢具相關作證文件並經就讀學校審核具備前述語言能力。
(三)須為本校在學生,即將於114年取得學士學位或同等學力者為佳,現為大學部2或3年級生亦可提出申請。
(四)須經本校向教育部推薦,未經推薦程序之個別申請案,不予受理;已在捷克就讀之學生亦由原畢業之國內大學推薦(同學申請前,須先確認及評估申請者赴捷克之可行性,包括個人、家庭及役齡男性兵役問題等因素)。
六、申請文件:申請資料請依序排列,1式3份,每份以釘書針裝訂,請勿使用其他特殊裝訂方式。
(一)甄選報名表
(二)捷克與或英語語文成績證明護照影本
(三)獎學金申請表(須至捷克教育部網站下載檔案繕打,僅簽名部分可手寫,務必親筆簽名。申請者應於申請表中敘明欲進修/研究之學校系所及領域,該系所領域須與申請者畢業或就讀之大學系所領域相符,建議申請2個學校系所,於申請表中敘明優先排序。電子郵件及郵寄地址務必正確,以供捷克教育部通知核定結果。)
(四)擬進修/研究機構之入學許可或邀請函影本(係重點審核項目,建議檢附。)
(五)個人簡歷(至多限A4兩面篇幅)
(六)發表著作清單(倘有)
(七)讀書/研究計畫(為重點審查項目,請於2,000字以內詳述擬就讀之院校、研究領域及目標)
(八)推薦函2封
(九)大學以上最高學位證書影本(倘有)
(十)在校學業成績單影本
(十一)護照影本
*註:以上編號2至10號文件請以捷克語或英語撰寫。
七、甄選作業流程:
(一)初選:申請者於2月17日前將申請文件繳交至國際處,學校審核受擇優推薦。
(二)複選:教育部預計於113年3月中旬舉行面試,以面試成績決定最終人選,面試原則以韓文及中文進行。
(三)評審標準:
(四)甄選結果:113年3月下旬,由教育部函知推薦學校。
八、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應以捷克政府認可之高等教育機構惟申請進修/研究之對象,詳細名單請參考附件。
(二)建議申請人得逕與欲進修/研究之系所聯繫,倘取得該系所進修/研究之許可或邀請函,將有助簡化及加速入學程序。僅研究員/教師須於申請時繳交邀請函。
(三)進修/研究之期限、條件及語言要求,由所欲申請進修/研究之系所自行訂定,申請人是否被接受亦由所欲申請進修/研究之系所在捷克教育部獎學金計畫架構內自行決定。
(四)申請人請於捷克教育部所提供之申請表詳列擬就讀學校志願,送件後勿再聯繫各院校,或要求更改志願次序,以免影響審核進度;錄取後亦不得更改志願次序,爰請申請人審慎決定擬就讀學校志願。捷克教育部保留酌情調整申請人志願次序之相關權利。
(五)受獎者研習結束,返國後1個月內,須提供研習心得報告1篇,由推薦學校函送教育部。
(六)本獎學金詳細資訊請參考捷克教育部網站:www.msmt.cz
*路徑:EU and International affairs → Scholarships → Scholarshop for the Academic Year 2023/2024
(七)考量赴捷克短期進修/研究效益,且因捷克當地疫情、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本獎學金保有延期、變更或中止之權利。
(八)未盡事宜請參考簡章或依教育部及捷克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
九、聯絡資訊:
承辦人員:許媁涵小姐
連絡電話:(02)24622192 分機1223
電子郵件:marberthsu@email.nto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