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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國際學生企業參訪見習」補助案

一、背景說明

為配合教育部推動國際生留臺就業政策,協助本校僑生、港澳生及外國學生(以下簡稱國際學生)瞭解臺灣產業發展現況、職場文化與就業環境,提升其留臺實習及就業意願與職能,並促進教學單位與產業之實質交流合作,特訂定本補助案,鼓勵各教學單位辦理國際學生企業參訪見習活動。本補助案之經費來源,依據教育部及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執行之國際生留臺就業輔導試辦計畫之年度經費編列辦理。

 

二、補助對象

(一) 申請單位:本校各教學單位(含系、所、學位學程、學院)。

(二) 參與對象:以本校在學之國際學生為主要參與對象,必要時得開放本地生共同參與。

 

三、活動說明

   活動形式可為半日或以上為原則,並應具備明確之學習與就業導向,經費補助辦法詳見「六、經費補助原則」。

 

四、申請方式與成果繳交

(一) 申請時間:115 年 1 月 31 日至 115 年 5 月 15 日。

(二) 申請文件:申請報名表(附件一)。

(三) 成果繳交:請於 115 年 6 月 1 日中午 12:00 前將成果報告書以電子檔email寄送至承辦人信箱(kupoying313@email.ntou.edu.tw),承辦將於收到申請報名表後,於 7 個工作日內(不含例假日)以電子郵件回覆通知結果。

(四) 成果文件:參與人員名單(附件二)、成果報告書(附件三)、6 張活動照片jpg檔。

(五) 經費核銷:115 年 2 月 23 日起至 115 年 6 月 15 日止,業務費請申請單位登帳後,加會國際事務處,確認後將協助轉送主計室。

 

五、執行時程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申請受理時間    
申請文件審查與確認    
參與單位執行企業參訪活動    
經費核銷(業務費)    
成果報告書繳交            
成效整理與資料歸檔          
 

六、經費補助原則

(一)每場活動依國際學生實際參與人數,補助標準分為三類:

     1. 參與人數為1至4人者,補助項目包含餐費、保險費及雜支,補助金額以全體參與人數之二分之一計算。

     2. 參與人數為5至8人者,補助項目包含交通費、餐費、保險費及雜支,補助金額以全體參與人數計算。

     3. 參與人數為8人以上者,補助所有經費項目。

(二)經費補助項目、單價及使用方式依下表規定辦理:

經費項目 單價上限 說明
 
講座鐘點費 4,084元/人 依「講座鐘點費支給表」規定核發,每堂至多4,084/2時(含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交通費 半日10,000元/台
全日20,000元/台

遊覽車來回交通費(含乘車險、司機餐費及停車費),不足額由其他經費項目勻支。

保險費 60元/天/人 活動當天支用,保費可依實際保額再做調整,不足額由其他經費項目勻支。
餐費 半日120元/人
全日240元/人

活動當天支用。

雜支 150元/人 如印刷費、文具用品、紙張、資料夾、郵資等屬之,不含門票、桌椅等非消耗品及3C用品(不得購買單價1萬元以上、耐用年限2年以上之設備)。
※注意:若活動參與人數不符表格中的補助全額標準,仍需依文字敘述的「1–4人/5–8人/8人以上」規則折算。
 

七、聯絡資訊

若有本活動相關問題,請洽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國際事務處 國際學生事務組 古小姐。

電話:02-2462-2192 分機 1220

信箱:kupoying313@email.ntou.edu.tw

地址:202301 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體育館1樓國際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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