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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教育部115學年度波蘭政府獎學金甄選

一、依據:駐波蘭代表處教育組114年12月11日波蘭教字第1141211081號函辦理。
二、名額:整體計畫預計甄選5名,各大專校院至多可推薦5名參與甄選。
三、待遇:

  (一)波國補助(住宿費由受獎生自行負擔):

   1.免學費

   2.獎學金:核發1學年獎學金(115年10月至116年6月),每月波幣1,800茲羅堤(實際金額依波國政府公告
)。
  (二)教育部補助:
   1.機票費:臺波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乙張,每人以申請補助乙次為限;未修滿1學年課程者,返程機票需自理,不予補助。

   2.生活費:在波受獎研習期間每月生活費新臺幣6,000元,1次發1學年(115年10月至116年6月);修滿1學年課程者,始得請領生活補助費。
四、資格:符合下列各項資格者,使得報名參加甄選: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畢業,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三)經就讀學校向教育部推薦;未經學校推薦之個別申請案,不予受理,申請文件,恕不退還。推薦學校須為申請者正在就讀或已畢業之國內大專校院。
(四)具下列語言能力條件之一者
 1.曾於大專校院修習波蘭語課程1年以上並取得正式學分者;

 2.曾於大專校院修習英語課程1年以上且英語平均成績答80分者:
 3.取得CEFR與各項英檢對照表B2及所列任一機構之語言能力檢定證明。大學英語免休獲權英語授課科目(EMI)成績80分以上者。
(五)獲獎後能具結保證於受獎期間不非法打工、不擔任與學生身分不符之職務(務必遵守波蘭相關入出境及居留規定)。
(六)未曾領取本獎學金。


五、申請文件:

(一)報名表
(二)個人簡歷(以波文或英文撰寫,至多限A4兩面篇幅)
(三)讀書計畫(以波文或英文撰寫,含你選擇之波欄學校及就讀該校之學習動機至多限A4兩面篇幅)
(四)最高學歷英文畢業證書、英文歷年成績單(114學年度大學應屆畢業生請於115年7月前繳交畢業證書)
(五)英文歷年成績單。
(六)符合資格之語言能力證明
(七)推薦信1封(以波紋或英文撰寫)
(八)個人經歷或傑出表現之說明或證明文件(無則免)

六、甄選作業流程:

(一)初選:申請者於3月10日前將申請文件繳交至國際處,學校審核受擇優推薦。
(二)複選:教育部預計於115年4月上旬舉行面試,以面試成績決定最終人選,面試原則以波蘭語、英語或中文進行。
(三)評審標準:

  1. 書面資料:包含在校成績、自傳、讀書計畫及個人經歷與傑出表現等(25分)
  2. 人品與態度:包含儀表、禮貌、態度舉止及涵養等(25分)
  3. 語詞與表達能力:包含思考與反應、言語表達、外文能力及邏輯概念等(25分)
  4. 學識與見解(25分)

(四)甄選結果:115年4月上旬,由教育部函知駐波蘭代表處教育組及推薦學校。

七、注意事項:未盡事宜請參考簡章或波方合作學校相關規定辦理。

八、聯絡資訊:

承辦人員:許小姐
連絡電話:(02)24622192 分機1223
電子郵件:marberthsu@email.nto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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