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 |
交換學生計畫 |
訪問學生計畫 (僅進行研究、無修課、無學分) |
介紹 | ||
學期時間 | 秋季學期:9月至隔年1月 春季學期:2月至當年6月 *學年度由秋季學期開始至春季學期結束(每年9月至隔年6月為一學年)。 *若打算申請交換2學期者,建議可從秋季學期開始研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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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 1.減免學雜費:請依兩校合約為準 2.支付學雜費:無限制 |
無限制 |
研修時間 | 1或2學期 | 由申請學生與研修指導教授討論決定 |
可接受的學制 | 1.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皆可申請 2.請留意,研究所課程較少,研究生可在(海大)指導教授同意下,與教授進行研究。 |
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皆可申請。 |
條件 | 1.申請者必須為本校任一姊妹校已註冊之在學生。 2.本校並無設定語言或學校成績標準,但本校強烈建議申請者須具備足夠的語言能力(中文或英文)以進行課程。 |
1.申請者必須為任一海外大學之在學生。 |
課程 | ||
計畫(授課) 語言 |
中文或英文 | 一般以中文或英文為主,但本校部分教授精通日文等第二外語,因此,溝通語言由學生與指導教授討論而定,並無特別限制。 |
說明 |
本校提供3種不同類型課程: |
1.由於本計畫已進行研究為主,學生無法校課程或由本校取得任何學分。 2.如同學有興趣參與付費的密集課程可與本校華語中心聯繫,以獲得更多資訊。 |
申請 | ||
申請文件 | 1.申請書 2.讀書計畫 3.健康檢查證明書 4.宿舍申請書 5.推薦信 6.護照影本 7.成績單 |
1.簡歷(須包含申請者的教育背景、聯絡資訊等) 2.研究計畫(須包含計畫名稱及摘要,請以一頁A4為準) 3.健康檢查證明書 4.宿舍申請書 5.護照影本 6.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7.原就讀學校信件 *信中須說明本次研究或實習為該校畢業門檻或課程所需條件之一。 |
申請程序 |
步驟1:獲得原就讀學校推薦 |
步驟1:獲得研修指導教授同意 *請於提交申請資料時,一併提供指導教授同意指導之郵件。 步驟2:繳交申請資料 *僅需繳交申請文件掃描檔案。 *如繳交健康檢查報告所需時間較長,可先提交其他申請文件。 步驟3:等候本校審查結果,通過本校審查後,將由本校將資料送至臺灣教育部受審 步驟4:等候臺灣教育部審查結果 步驟5:通過臺灣教育部審查後,由本處寄發錄取通知及教育部同意函 *在未收到教育部同意函前,我們無法寄發錄取通知。 |
申請截止日期 | 秋季學期:當年度6月15日前 春季學期:前一年度11月15日前 *如未能於上述時間前完成,請先與我們聯繫。 |
請至少於預計來臺前2個月提交相關申請文件。 |
取得錄取通知後 | ||
簽證 | ||
說明 | 1.取得錄取通知後,請同學盡速與臺灣駐外單位(大使館或經濟文化辦公室)聯繫申請學生簽證事宜,請依駐外單位要求繳交指定文件(如:錄取通知)。 2.駐外單位可能因所處國家不同或因不同申請人狀況要求繳交額外的申請資料,請主動與駐外單位確認申辦簽證之細節。 3.若同學無法順利取得合乎規定之簽證,本校有權取消同學的錄取通知並終止本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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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 |
中華民國外交部>國家及地區 https://www.mofa.gov.tw/default.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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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 | ||
說明 | 請由下列說明擇一完成保險要求: 1.學生須於母國購買或確認已有相關保險(如:意外險、醫療險),請留意購買或已有的保險需保障同學在臺期間,並請於抵達本校報到時提交保險證明。 2.由本校協助岱堡傷病醫療保險,費用由同學支付。 |
學生須於母國購買或確認已有相關保險(如:意外險、醫療險),請留意購買或已有的保險需保障同學在臺期間。 |
傷病醫療 保險費用 |
新臺幣$3,000元整/學期(6個月) | |
航班訂購及接機事宜 | ||
班機 | 1.請同學於購買機票後提供我們電子機票,以利本處確認同學抵臺時間。 2.同學可選擇飛抵臺灣的臺灣桃園國際機場(Taiwan Taoyuan International Airport, TPE)或臺北松山機場(Taipei Songshan Airport, TSA),建議抵臺時間勿晚於傍晚時段,因自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至本校約需2小時;由臺北松山機場至本校約需1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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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機事宜 | 1.本校不提供接機服務,但如有需要,我可協助安排1位外國同學在機場等候同學,並協助同學由機場前往學校及抵臺一開始的基本生活安排(如:告知宿舍、餐廳位置;協助提醒注意事項;但該位同學並非研修同學在生活其間的保母,請務必留意)。 2.請注意:研修同學需自行支付往返學校及機場支交通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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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達本校後 | ||
註冊 | ||
文件 | 請攜帶以下文件正本至國際處: 1.護照(含簽證) 2.錄取通知 3.健康檢查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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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雜費 | ||
說明 | 1.根據姊妹校合約,我們會減免獲提名學生之學雜費。 2.若姊妹校提名人數超過合約議定人數,名額外的學生和非姊妹校學生須支付全額學雜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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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 | 新臺幣$45,000至$55,000元整/學期。 *以上費用會因就讀科系同而有所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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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 | ||
說明 | 1.我們在收到宿舍申請表後,會先與本校住輔組聯繫,如有空床位會協助同學預留床位。 2.我們無法保證所有同學都一定能安排到床位,但截至目前為止,多數同學申請後都有安排到床位。 3.外國學生多被安排住宿於男生第二宿舍及女生第二宿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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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
中文:http://www.stu.ntou.edu.tw/sd/Page_Show,asap?Page_ID=2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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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 | 新臺幣$1,000元整/每學期 | 無 |
費用 | 約新臺幣$10,000元/每學期 | 姊妹校學生:$130元整/天 非姊妹校學生:$200元整/天 |
費用資訊(總結) | ||
項目及費用 *請參考學雜費、宿舍、保險等欄位說明 |
1.學費:新臺幣$45,000元整-新臺幣$55,000元整 |
住宿費 |
如何支付? | 同學須抵達本校報到後,以現金支付上述費用。 | |
聯絡資訊 | ||
承辦單位 | 國際事務處 | |
承辦人員 | 許媁涵 | |
電子郵件 | marberthsu@email.ntou.edu.tw | |
電話號碼 | +886-2-21622192 分機1223 | |
傳真號碼 | +886-2-24634786 | |
郵寄地址 | 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