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學海飛颺

計畫目的

選送優秀學生赴國外大專校院(不包括大陸及港、澳)修讀學分,由學生個人提出申請。

申請資格

  1. 申請人於申請期間與赴國外研修期間皆應為本校註冊生,且非為大一上學期之新生或當學期畢業之學生。

  2. 大學部學生須經就讀系所主管同意;研究所學生須經指導教授及就讀系所主管同意。

  3. 申請人須提交符合校內規定之「留學國語文能力證明」及欲申請學校之申請條件(含語言能力要求)。

  4. 申請姊妹校交換者,申請之前一學期學業平均須達及格以上。

  5.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設有戶籍者,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並且為前往非大陸(含港澳)地區研修者。

  6. 任一赴外研修計畫僅得就我國政府或本校提供之各項出國獎補助擇一申請,不得重複受領獎補助。

補助項目

機票費、部分學費及部分生活費(確切金額依甄選委員會議決議補助金額,(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子女酌情增加補助,需優先申請「學海惜珠」計畫)。

申請時間

為便利同學申請,請於每年4月至6月申請隔年交換學生計畫時,在申請書上勾選欲申請的獎學金項目並繳交經費分析表;同學無須在12月提交任何資料。

申請文件

同交換學生計畫簡章所列申請資料。

申請表:請依指定格式繳交,建議以電腦打字後列印簽名。

簡章請見:https://oia.ntou.edu.tw/var/file/22/1022/img/1029/679430543.pdf

申請資料下載處:https://r021.ntou.edu.tw/p/412-1022-6906.php?Lang=zh-tw

欲申請獎學金者,請於申請件上勾選欲申請的獎學金類別並提交經費分析表;如申請非姊妹校者,無須提供志願序,其他申請資料皆相同。

核准出國前

須完成行前訓練並繳交相關文件。

返國後核銷及文件繳交

  1. 學生研修返國後,需於返國2週內完成以下事項繳交心得、照片及影片(說明如下),並於4週內完成核銷。

    • 心得報告(要有封面、心得1500字以上及4張照片),完成後請先經承辦人確認再上傳至教育部網頁

    • 繳交 5 張研修時期之照片(原檔),檔案名稱為「學生姓名-研修學校-簡單圖說(10 字內)」

    • 3分鐘心得影片

    以上文件及檔案皆需寄給學海計畫承辦人1份

  2. 相關文件請參考文件下載區(按我)。

參考網址

教育部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網站 &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赴國研修社團

成果分享

歷年學海飛颺/惜珠學生心得報告及影片都會上傳至國際處網頁,同學可至網頁參考。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