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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海惜珠

計畫目的

選送勵學優秀學生赴國外大專校院(不包括大陸及港、澳)修讀學分,由學生個人提出申請。

申請資格

  1. 擬於2025年6月後至2026年10月前(2025年秋季學期2026年春/秋季學期)前往海外研修(修讀學分)者,前述區間係指出發時間,於該期間出發且符合資格者,皆可提出本獎學金申請。

  2. 申請人於申請期間與赴國外研修期間皆應為本校註冊生,且非為大一上學期之新生或當學期畢業之學生。

  3. 大學部學生須經就讀系所主管同意;研究所學生須經指導教授及就讀系所主管同意。

  4. 申請人須提交符合校內規定之「留學國語文能力證明」及欲申請學校之申請條件(含語言能力要求)。

  5. 申請姊妹校交換者,申請之前一學期學業平均須達及格以上。

  6.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設有戶籍者,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並且為前往非大陸(含港澳)地區研修者。

  7. 任一赴外研修計畫僅得就我國政府或本校提供之各項出國獎補助擇一申請,不得重複受領獎補助。

  8. 申請學海惜珠者,應有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扶助、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及同一戶籍内具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補助資格證明。

補助項目

機票費、學費、生活費最高全額補助(依教育部每年5月31日公告核定金額為主)。

申請時間

請於114年1月6日(星期一)下班前繳交步驟1所列資料至國際處,並於指定日期(繳交申請書後,由國際處另以電子郵件通知)前,繳交步驟2所列資料至國際處。

申請文件

步驟1

  1. 申請表連結

    • 申請者如為大學部學生,申請表須經系所、學院核章,如任一單位未核章一律退件。

    • 申請者如為碩/博士生,申請表須經指導教授、系所、學院核章,如任一師長、單位未核章一律退件。

  2. 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扶助、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或同一戶籍内具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補助資格證明。

  3. 歷年在校成績單(含原始分數、名次、百分比)正本:請至行政大樓3樓註冊課務組申請。

    • 申請者如為大學部學生,請繳交大一至申請前一學期止全學年成績單。

    • 申請者如為碩/博士生,請繳交大學部及碩/博士之全學年成績單。

    • 轉學生亦須繳交前一就讀學校之成績單。

  4. 外國語言能力證明文件:請繳交影本並於繳交時提供正本查驗。 

步驟2

以下文件繳交紙本者,請統一採A4、單面列印,無須裝訂,依下方順序整理後,以單層L型資料夾送件,繳交電子檔者,請統一以PDF檔案繳交,掃描時請留意文件清晰度;指定格式及範例下載處(按我)

  1. 國外研修計畫書:依教育部規定,申請者應提供1,000至1,500字(包括個人自傳、赴國外研修之目標及計畫、預期出國研修課程及目前學習之相關性、未來展望)。

  2. 申請學生赴國外研修動機及企圖心、前瞻性:請以文章,就動機及前瞻性分段落撰寫。

  3. 經費分析表:請依指定格式繳交,填寫前請先參考範例。

  4.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影印於同一張A4白紙上,勿裁切)。

  5. 個人傑出表現及發展潛力:請以文章搭配佐證資料提供,佐證資料如照片、作品檔案、獲獎證明等(前述資料請以大學以上時期取得為主)。

核准出國前

須完成行前訓練並繳交相關文件。

返國後核銷及文件繳交

  1. 學生研修返國後,需於返國2週內完成以下事項繳交心得、照片及影片(說明如下),並於4週內完成核銷。

    • 心得報告(要有封面、心得1500字以上及4張照片),完成後請先經承辦人確認再上傳至教育部網頁

    • 繳交 5 張研修時期之照片(原檔),檔案名稱為「學生姓名-研修學校-簡單圖說(10 字內)」

    • 3分鐘心得影片

    • 問卷

    以上文件及檔案皆需寄給學海計畫承辦人1份

  2. 相關文件請參考文件下載區(按我)。

參考網址

教育部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網站 &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赴國研修社團

成果分享

歷年學海飛颺/惜珠學生心得報告及影片都會上傳至國際處網頁的心得專區,歡迎同學點閱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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